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阿司匹林肠溶片 | |
通用名称 | 阿司匹林肠溶片 | |
商品名/品牌 | 精灵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阿司匹林。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白色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3.中风的二级预防。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每日75mg~160mg,每日1次。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所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是基于所有阿司匹林制剂(包括短期和长期口服治疗)的上市后自发报告,因此无需按照CIOMSⅢ频率类别进行组织。 上、下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胃肠道和腹部疼痛。罕见的胃肠道炎症、胃十二指肠溃疡。非常罕见的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和穿孔,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 由于阿司匹林对血小板的抑制作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已观察到的出血包括手术期间出血,血肿,鼻衄,泌尿生殖器出血,牙龈出血。也有罕见至极罕见出血的报道,如胃肠道出血、脑出血(血压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患者和/或与抗凝血药合用),可能威胁生命。急性或慢性出血后可能导致贫血/缺铁性贫血(如隐性的微出血),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例如虚弱,苍白,低血压。 严重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患者出现溶血和溶血性贫血。 肾损伤和急性肾衰竭。 过敏反应伴有相应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包括哮喘症状,轻度至中度的皮肤反应。 呼吸道、胃肠道和心血管系统,包括皮疹,荨麻疹,水肿,瘙痒症,心血管-呼吸系统不适,极罕见的严重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极罕见的一过性肝损害伴肝转氨酶升高。 药物过量时曾报道头晕和耳鸣。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下列情况禁用阿司匹林肠溶片: ·对阿司匹林或其它水杨酸盐,或药品的任何其它成份过敏; ·水杨酸盐或含水杨酸物质、非甾体抗炎药导致哮喘的历史;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出血体质; ·严重的肾功能衰竭; ·严重的肝功能衰竭; ·严重的心功能衰竭; ·与氨甲蝶呤(剂量为15mg/周或更多)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妊娠的最后三个月。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用药请参见,使用前咨询医生。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禁用: 氨甲蝶呤(剂量为15mg/周或更多): 增加氨甲蝶呤的血液毒性(水杨酸和氨甲蝶呤与血浆蛋白竞争结合,减少氨甲蝶呤的肾清除)(见禁忌)。 合用时应慎重: 氨甲蝶呤(剂量小于15mg/周): 增加氨甲蝶呤的血液毒性(水杨酸和氨甲蝶呤与血浆蛋白竞争结合,减少氨甲蝶呤的肾清除)。(见禁忌) 合用时应慎重: 增加氨甲喋呤的血液毒性(水杨酸和氨甲喋呤与血浆蛋白竞争结合,减少氨甲喋呤的肾清除)。 布洛芬 合用布洛芬会干扰阿司匹林对血小板的不可逆抑制作用。具有心血管风险的患者使用布洛芬可使阿司匹林的心血管保护作用受限(见注意事项)。 抗凝血药,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 增加出血的风险。 高剂量的其它含水杨酸盐的非甾体抗炎药: 由于协同作用,增加溃疡和胃肠道出血的风险。 促尿酸排泄的抗痛风药,如丙磺舒、苯磺唑酮: 降低促尿酸排泄的作用(竞争肾管尿酸的消除)。 地高辛: 由于减少肾清除而增加地高辛的血浆浓度。 抗糖尿病药,例如胰岛素、磺酰脲类: 高剂量阿司匹林具有降血糖作用而增强降糖效果,并且能与磺酰脲类竞争结合血浆蛋白。 利尿药与高剂量的阿司匹林合用: 减少肾前列腺素的合成而降低肾小球滤过。 糖皮质激素,除用于Addison病替代治疗的氢化可的松外: 皮质类固醇治疗过程中减少血液中水杨酸的浓度,并且由于皮质类固醇增加水杨酸的消除,在停止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后会增加水杨酸过量的风险。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与高剂量阿司匹林合用: 通过抑制前列腺素而减少肾小球滤过。此外,降低抗高血压的作用。 丙戊酸: 与血浆蛋白竞争结合而增加丙戊酸的毒性。 乙醇: 由于阿司匹林和乙醇的累加效应,增加对胃十二指肠粘膜的损害,并延长出血时间。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60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34 | |
生产企业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