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红霉素肠溶胶囊 | |
通用名称 | 红霉素肠溶胶囊 | |
商品名/品牌 | 新红康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红霉素。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无色透明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肠溶微丸。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体炎、肺炎、猩红热、白喉及带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为军团病、支原体肺炎等的首选药物。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绞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为0.5~1%。 3、出现短暂的AST转氨酶升高,偶发胆汁淤积性肝炎等。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药物相互作用 2.1 红霉素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 2.2 红霉素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的效应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 2.3 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宜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2.4 除二羟丙茶碱外,红霉素与黄嘌呤类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消除的减少幅度与红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同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2.5 与溴酶停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浆浓度,甚至达到中毒水平。建议要进行临床和心电图监测,必要时要调整地高辛的用量。 2.6 与环孢菌素的合用:红霉素能增加血液中环孢菌素及肌酐的水平,合用时要监测肾功能,测定血浆环孢霉素的水平,调整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的环孢菌素的用量。 2.7 有因同时使用红霉素和含有麦角胺的药物或其它由麦角衍生的血管收缩剂而引起的可能伴有肢端坏死的麦角中毒征兆的报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尚不明确。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67 | |
生产企业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