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详情]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详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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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 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副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 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 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 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
相互作用 |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 害。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366 |
生产企业 |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