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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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硫唑嘌呤片 | |
通用名称 | 硫唑嘌呤片 | |
商品名/品牌 | 奥托康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硫唑嘌呤,化学名称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圆形、双凸、黄色薄膜衣片;每片中含有活性成份硫唑嘌呤50mg。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 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须在饭后以足量水吞服。 器官移植后,应长期维持治疗,否则将会出现预期的排斥反应。 患者在急性或长期治疗期间均应可靠地、系统地遵循治疗方案,这样才可能获得成功的治疗效果。 当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本品时,请事先参考专家的意见。 器官移植的剂量 - 成人与儿童 : 首日剂量 :本品的用药剂量取决于所采用的免疫治疗方案,通常第1天的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最大达到5 mg。 维持剂量 :维持剂量则要根据临床需要和血液系统的耐受情况而调整,一般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4 mg。 其它疾病的治疗剂量 - 成人与儿童 : 一般情况下,本品起始剂量为1-3 mg/kg/日,在持续治疗期间,根据临床反应(可能数月或数周内并无反应)和血液系统的耐受情况,在此范围内作相应调整。 当治疗效果明显时,应考虑将用药量减至能保持疗效的最低剂量,作为维持剂量。如果3个月内病情无改善,则应考虑停用本品。 本品的维持剂量从低于每日每公斤体重1 mg到每日每公斤体重3 mg不等,取决于临床治疗的需要和病人的个体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的耐受性。 伴有肝和/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采用推荐剂量范围的下限值(参见[注意事项])。 本品绝不可掰开或弄碎,外包装破裂后不得接受,手持膜衣完整的本品无害,也无须另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配制注射剂应在无菌室或专设的房间中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护目镜,一次性工作服),如皮肤接触到药液,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如果溅到眼中,应用氯化钠溶液或大量清水清洗。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注意事项】 1.用药监测 :使用本品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只有当确保患者在整个治疗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不良反应监测时,方可用药。 在治疗的前8周内,应至少每周进行1次包括血小板在内的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果大剂量给药或病人肝和/或肾功能不全时,应增加全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频率。此后,检查次数可以减少,但仍建议每月检查1次,或至少每3个月检查1次。 应告知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在出现任何感染、意外损伤、出血、或其它骨髓抑制表现时,立即通知医师。 2.肾和/或肝功能不全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注意血液系统的监测,并降低用药剂量。 本品的毒性可能随肾功能不全而增强,但并未被对照研究结果所证实。尽管如此,仍建议按照正常剂量的下限给药,并应密切监测血液系统的反应,如出现血液学毒性,应进一步降低药物剂量。 对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治疗时也应注意,定期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由于本品在此类病人体内的代谢可能受影响,因此本品应按照推荐剂量的下限给药。当出现肝脏或血液学毒性时,应进一步降低药物剂量。 有限的证据显示,使用本品对患有次黄嘌呤-鸟嘌呤-磷酸核糖转移酶缺乏症(累-奈氏综合征,Lesch-Nyhan syndrome)的病人不利,因此,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代谢疾病的患者。 同时接受或近期内刚完成细胞生长抑制剂/骨髓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慎用本品。(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3.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禁用活疫苗。(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个别患有遗传性硫嘌呤甲基转移酶(TPMT)缺乏症的病人,可能对硫唑嘌呤的骨髓抑制作用异常敏感,在接受本药治疗初期,有快速形成骨髓抑制的倾向,合并使用TPMT抑制剂如 :奥沙拉秦、美沙拉秦或柳氮磺吡啶后,此作用会加重。在接受6-巯基嘌呤(硫唑嘌呤活性代谢物)联合其它细胞毒药物(见 )治疗的患者中,报道在TPMT活性降低及继发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之间可能存在联系。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对硫唑嘌呤或其他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对6-硫唑嘌呤(6-MP)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详见说明书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别嘌呤醇 :别嘌呤醇对黄嘌呤氧化酶有抑制作用,可导致有生物活性的6-硫代次黄苷酸减少为无活性的6-硫脲酸。当别嘌呤醇、氧嘌呤醇和/或硫嘌呤醇与6-巯基嘌呤或硫唑嘌呤合用时,硫唑嘌呤的剂量应减至原剂量的四分之一。 神经肌肉阻滞剂 :本品可增强去极化药物如 :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以及减弱非去极化药物如 :筒箭毒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华法林 :本品可引起华法林抗凝血作用的减弱。 细胞生长抑制剂/骨髓抑制剂 :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与细胞生长抑制剂和骨髓抑制剂合用,如青霉胺。曾有些相互矛盾的临床报道指出,本品和甲氧苄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复方新诺明)合用导致了严重的血液学异常。 曾有1例报道提示,合用本品和血管紧张素酶抑制剂-卡托普利有发生血液学异常的可能。 本品有可能增强西咪替丁和吲哚美辛的骨髓抑制作用。 其它相互作用 :由于体外试验证据显示,氨基水杨酸衍生物(奥沙拉秦、美沙拉秦和柳氮磺吡啶)对TPMT有抑制作用,故当病人正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谨慎使用此类药物(参见注意事项)。 在体外试验中,速尿可破坏人体肝细胞对硫唑嘌呤的代谢作用,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疫苗 :本品的免疫抑制活性对活疫苗能够引起一种非典型的潜在性损害。因此,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在理论上是禁忌症。 本品很可能对无活性疫苗有减灭作用,曾有合用硫唑嘌呤和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使用乙肝疫苗后出现此类作用的报道。 一次小型的临床研究表明,以抗被膜特异性抗体的平均浓度评价,本品对多价肺炎球菌疫苗的活性无影响。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5℃以下避光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60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153 | |
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