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氟康唑滴眼液 | |
通用名称 | 氟康唑滴眼液 | |
商品名/品牌 | 瑞眸舒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氟康唑。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 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 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 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 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异烟肼或利福平,两药中任一药物与氟康唑同用时,可降低氟康唑的浓度,并可导致治疗失败或 感染复发,故应谨慎使用上述药物。 2.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与氟康唑同用时,此类降糖药血药浓度升高,可发生低血糖症, 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脲类降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氟康唑与环孢素同用时,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 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氢氯噻嗪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与氢氯噻嗪使氟康唑的肾清除减少有关。 5.茶碱与氟康唑同用时血药浓度升高约13%,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华法林与氟康唑同用时可增强其抗凝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应用。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69 | |
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