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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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感冒康胶囊 | |
通用名称 | 感冒康胶囊 | |
商品名/品牌 | 葵花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墨绿色的颗粒;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253 |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