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胶囊(斯皮仁诺)属于处方药,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研制并生产,其对于-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 - 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有良好的效果。那么伊曲康唑胶囊是药品吗?批准文号是多少?
我们可以通过查询药品的批准文号来确定该药品属于哪一种药。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
那么伊曲康唑胶囊是药品吗?批准文号是多少?
下列是辨别的几种方法:
1、看外包装盒上标注的“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注的则是“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而药品标注的是“国药准字”文号。
2、看售货柜台或货架上标示的标识牌。按照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识牌的货架上放置的一定是药品,而“非药品”标识牌的货架上放置的一定不能是药品。
3、看说明书和标签。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涉及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只能标注“保健功能”或“适宜人群”等内容。有的“注意事项”标明“不能替代药品”;而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上必须标注“功能主治”和“适应症”等内容。
4、也可以询问药店里的药师,通过药师来确定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
据以上相关介绍便可知:伊曲康唑胶囊是处方药,即属于药品。其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20020367,伊曲康唑胶囊是一种合成的广谱抗真菌药,为三氮唑衍生物,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感染有效。
看了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本品有了一定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在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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