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海力欣)属于处方药,由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研制并生产,其对于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有良好的效果。那么头孢克洛颗粒的生产批准文号是什么
头孢克洛颗粒口服后迅速从肠道吸收,分布于全身组织中。口服本品500mg的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13.44mg/L,达峰时间(tmax)约0.56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0.57小时。头孢克洛颗粒在中耳脓液中可达到足够的浓度;在唾液和泪液中浓度高。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25%。给药量的约15%在体内代谢。
现在市场上的头孢克洛颗粒由不同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因此每种头孢克洛颗粒都有对应的生产批准文号,笔者就列出现在市场上主要在售卖的头孢克洛颗粒吧
1.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93383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93250天津市儿童药厂)。
3.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93249天津市儿童药厂)。
4.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84006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83647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6.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83466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7.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20066317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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