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宫内膜异位症。 (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3)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前乳腺癌。
[详情]1、子宫内膜异位症: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 3.75mg,皮下注射。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 1~5 日开始。 2、子宫肌瘤: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 1.88mg,皮下注射。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皮下注射 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期周期的 1~5 日开始。 3、前列腺癌、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前乳腺癌:通常情况下,成人每 4 周 1 次,每次 3.75mg,皮下注射。
[详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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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
商品名/品牌 | 丽珠 |
主要成份 | 主要组成成份: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和辅料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25:75)、明胶、D-甘露醇。醋酸亮丙瑞林的化学名称:5-氧代-脯氨酰-组氨酰-色氨酰-丝氨酰-酪氨酰-D-亮氨酰-亮氨酰-L-精氨酰-N-乙基-脯氨酰胺单醋酸盐。助悬剂主要组成成份为 D-甘露醇、聚山梨酯 80。 分子式:C59H84N16O12oC2H4O2 分子量:1269.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1)子宫内膜异位症。 (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3)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前乳腺癌。 |
用法用量 | 1、子宫内膜异位症: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 3.75mg,皮下注射。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 1~5 日开始。 2、子宫肌瘤: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 1.88mg,皮下注射。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皮下注射 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期周期的 1~5 日开始。 3、前列腺癌、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前乳腺癌:通常情况下,成人每 4 周 1 次,每次 3.75mg,皮下注射。 |
副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 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 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 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
禁忌 | 1、对本制剂任一成份、合成的 GnRH 或 GnRH 类似物有过敏史者。 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注意事项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 (1)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患者手术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 (2)绝经前乳腺癌:当开始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应当检查激素受体表达的缺失/存在情况。如果确定激素受体不表达,就不能使用本品。 |
相互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贮藏 | 详见说明书 |
有效期 | 详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52 |
生产企业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