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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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头孢泊肟酯颗粒 | |
通用名称 | 头孢泊肟酯颗粒 | |
商品名/品牌 | 士瑞泊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主要成分为头孢泊肟酯。其化学名为:(6R, 7R)-7-[2-(2-氨基噻唑-4-基)-2-(Z)-(甲氧亚氨基)-乙酰胺基]-3-甲氧甲基-8-氧-5-硫-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异丙氧羰氧乙基酯。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颗粒剂。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儿童10mg/kg/日,分2次口服。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文献报道,使用该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 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 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 4.肝脏:有时出现AST、ALT、ALF、LDH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Cr上升。 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对青酶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药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在同制酸剂(如氢氧化铝)或H2受体拮抗剂(如雷尼替丁)合用时,因胃酸被中和,服用CPDX-PR后可降低CPDX的血浆浓度及药物吸收度。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06 | |
生产企业 |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