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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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感特灵胶囊 |
通用名称 | 感特灵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华丹 |
主要成份 | 黄芩、柴胡、牛黄、大青叶、板蓝根、贝母、细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使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85 |
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