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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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东方金宝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89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