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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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氟康唑片 | |
通用名称 | 氟康唑片 |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氟康唑。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薄膜衣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成人: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敏反应 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小儿不宜应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孕妇及儿童慎用。 2患者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必要时停药。 3连续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或接受了多倍于常量的氟康唑及其它具有潜在肝毒性或能引起肝坏死的药物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能检查,治疗期间每二周进行肝功能复查。 4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香豆素类药物并用能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应仔细调节抗凝药的剂量。可与口服磺脲类药物同时服用,但可能出现低血糖反应。同时服用多次剂量双氢氯噻嗪及本品者,其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增加40%,因此医生需加以留意。同时服用本品及苯妥英,可使苯妥英的浓度增加至临床显著程度,如两者要同时服用时须监察苯妥英的浓度及调节其剂量至维持治疗水平。同时服用本品及利福平,会使利福平减少25%,并使氟康唑的半衰期缩短20%,应考虑增加本品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 服药后一小时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 2 本品与肠溶片同服,可使肠溶片加快溶解,不应同用。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78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