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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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阿达帕林凝胶 | |
通用名称 | 阿达帕林凝胶 | |
商品名/品牌 | 达芙文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化学名:阿达帕林,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分子式:C28H2803分子量:412.53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达芙文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达芙文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涂一薄层达芙文,注意避免接触眼、嘴唇。 2.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3.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效收缩性的化妆品。 4.对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安全性及疗效未知。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可能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性,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对达芙文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止用药或完全停止用药。严禁将达芙文涂抹于眼、口腔、鼻粘膜及其它粘膜组织,若不慎将达芙文涂于眼部,应立即用温水洗净。达芙文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割伤、摩擦伤),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的皮肤创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目前尚未发现达芙文与其它可能同时在皮肤使用的药品存在相互作用。但不应同时使用其它有相似作用机制的维甲酸类药物或其它药物。 2.阿达帕林的化学结构稳定,在空气和阳光下不易分解。广泛的动物和人体研究未发现光毒性和光敏性。但反复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照射时动物和人使用阿达帕林的安全性尚未可知。使用达芙文时应避免过量日晒和紫外线照射。 3.阿达帕林的透皮吸收很低,因而不可能发生与系统用药的相互作用。没有证据表明避孕药、抗生素等口服药的疗效会受到皮肤使用达芙文的影响。 4.达芙文可能有轻微的局部刺激作用,当与脱皮剂、收缩剂或刺激性物质同时使用时可导致额外的刺激反应。因此,清晨使用其它皮肤用抗痤疮药如红霉素(浓度≤4%)、磷酸氯林可霉素(1%)溶液或过氧化苯甲酰水性凝胶(浓度≤10%),晚上使用达芙文凝胶时,可避免药物相互降解或蓄积刺激作用的产生。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不超过25℃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36 月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022 | |
生产企业 | LaboratoiresGalder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