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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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非诺贝特胶囊 | |
通用名称 | 非诺贝特胶囊 |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化学名称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1.200mg规格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 2.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 (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 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肾功能不全者(详见警告部分)禁用;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5.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禁用; 6.儿童禁用。 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C-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详见孕期与哺乳期部分)。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警告: 1.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 2.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 3.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在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4.由于处方中乳糖的存在,此药物禁用于患有先天性半乳糖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 使用注意事项: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 2.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 (1)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 (2)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3.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禁止与以下药物合并使用: 1.其他贝特类药物:增加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和两种分子间的药效拮抗作用的发生率。 2.不建议合并使用的药物 3.HMG-CoA还塬酶抑制剂:增加肌肉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 4.谨慎合用的药物 5.口服抗凝剂:与口服抗凝剂合用后,增加出血的危险性(由于它们与血浆蛋白发生了置换反应)。对INR进行更频繁的检查和监控。在用非诺贝特治疗期间和停药8天后,调节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45 |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