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详情]口服。 1.抗风湿,一次0.25~0.5g,早晚各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一次0.25g。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小时一次。
[详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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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萘普生片 |
通用名称 | 萘普生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萘普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抗风湿,一次0.25~0.5g,早晚各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 2.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一次0.25g。 3.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4.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小时一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 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 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相互作用 | 1.饮酒或与其他抗炎镇痛药同用可使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多,并有溃疡发作的危险。 2.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出血时间延长,可出现出血倾向,并有导致胃肠道溃疡的可能。 3.本品可降低呋塞米的排钠和降压作用。 4.本品可抑制锂的排泄使血锂浓度升高。 5.与丙磺舒同用时,本品血药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疗效增加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87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