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详情]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2-3岁,体重12-14公斤,一次0.5片;4-6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片;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1.5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5-2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详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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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
商品名/品牌 | 南洋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8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色片,味甜,有水果香气。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2-3岁,体重12-14公斤,一次0.5片;4-6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片;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1.5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5-2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
副作用 | 不良反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47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