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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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板蓝根泡腾片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泡腾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辅料为:酒石酸、碳酸氢钠、阿司帕坦、木糖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色的泡腾片,表面可见均匀分布的白色斑点;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热毒壅盛,咽喉肿痛;扁桃腺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加热水适量,泡腾溶解后口服。一次0.5-1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1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00 |
生产企业 | 广东百科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