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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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
通用名称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红霉素琥珀酸乙酯。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该品为含矫味剂的颗粒;味甜而芳香。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梅毒,李斯特菌病,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性病科,血管外科,普外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等疾病。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成人每日1.6g,分2或4次服用。军团菌病宜用较大量,每次0.8一1.6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小儿每日4次,每次按体重口服7.5一12.5mg/kg;或每日2次,每次15—25mg/kg;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百日咳患儿每次口服10一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天。参阅红霉素。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参阅红霉素。可引起轻度肝损害.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皮疹,药热,个别病例有头痛,伪膜性结肠炎.剂量过大时可有耳鸣,听力损害.可致急性胰腺炎及粒细胞减少。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该品可透过胎盘,妊娠期慎用.该品可进入乳汁,授乳妇女慎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该品的肝毒性虽较无味红霉素为低,但由于体内红霉素是经肝代谢和排泄的,故肝功能不全者仍应慎用。 2、红霉素可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虽毒性不大,但在妊娠期与哺乳期内均应慎用。 3、食物对该品的吸收影响不大,故可食后(或食前)服用。 4、其他参见红霉素。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该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该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该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该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该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该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该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该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12 | |
生产企业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