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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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 |
性状 | 本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送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79 |
生产企业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