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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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依托红霉素颗粒 | |
通用名称 | 依托红霉素颗粒 | |
商品名/品牌 | 星浦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依托红霉素。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 (这里面的克数是指红霉素的克数,每袋中含有红霉素75mg,也就是说,成人服用,每天要服用13袋-26袋,10公斤的儿童每天服用3袋-4袋) 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服用该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交叉过敏: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 2、服用该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3、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该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4、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5、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该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该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该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菌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 3、该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联合用药。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合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该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该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该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674 | |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