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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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青霉素V钾胶囊 | |
通用名称 | 青霉素V钾胶囊 | |
商品名/品牌 | 乐宁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主要成分为青霉素V钾。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0.125~0.25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肺炎球菌感染: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0.25~0.5g,每6~8小时1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0.25g,一日2次。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小儿 按体重,一次0.0025~0.0093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0.00375~0.014 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0.005~0.0187 g/Kg,每8小时1次。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青霉素V的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及黑毛舌。过敏反应有皮疹、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清转氨一过性升高、神经毒性和肾毒性均少见。长期或大量服用该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或白色念珠菌的二重感染。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及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使用该品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浓度为每1ml500单位,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过敏。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该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3、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老年人可能需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4、对诊断的干扰: ①应用该品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 ②多数青霉素类的应用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该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6、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7、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该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该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该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清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该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该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该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该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该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该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该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克拉维酸可增强该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该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64 |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