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详情]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详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万托林 | |
通用名称 |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 |
商品名/品牌 | 万托林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沙丁胺醇。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溶液。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治疗及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应通过喷雾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患者可采用间歇疗法或连续疗法进行治疗。沙丁胺醇对大多数患者的作用时间可持续4至6小时。 用药时需以毫升(ml)计算药量。 1.间歇疗法 成人: 用注射用生理盐水将0.5ml本品(含2.5mg沙丁胺醇)稀释至2ml。也可将1ml本品稀释至2.5ml。稀释后的溶液由患者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器装置匹配得当,则可维持10分钟喷雾。 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可将2.0ml本品(含10.0mg沙丁胺醇)置于喷雾器中,让患者吸入雾化的溶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该过程通常需3-5分钟。 某些成年患者可能需用较高剂量的沙丁胺醇,剂量可高达10mg,在这种情况下,应持续吸入未经稀释的溶液所产生的气雾,直至气雾停止产生。 儿童: 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至2.5ml。用药方式同成人。然而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间歇疗法可每日重复四次。 2.连续疗法 将本品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每ml含50-100g沙丁胺醇,(1-2ml药液稀释成100ml)。稀释过的溶液采用喷雾器以气雾方式治疗,常用的给药速率为每小时1-2mg。 尚无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雾化沙丁胺醇的临床疗效资料。由于可能发生一过性低氧血症,因此应考虑补充氧气疗法。 使用方法 本品只供吸入法使用,并配一适宜的雾化器。 可通过一个面罩,T形装置或通过一气管导管吸入已经雾化的溶液。可采用间歇性正压通气法,但只在极少情况有此需要。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 因许多雾化器产生的气流是连续的,雾化的药物很可能被释放至周围环境中。故应在通气良好的房间中使用本品,特别是在医院内当数位患者同时使用雾化器时。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不良事件依照发生的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发生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案报道。非常常见,常见者通常由临床试验数据得到。罕见和非常罕见不良事件通常为自发性资料。 1. 免疫系统非常罕见 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2. 代谢及营养罕见 低钾血症。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哮喘的控制应常规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并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监测患者的治疗反应。支气管扩张剂不应该作为患有严重哮喘及不稳定性哮喘患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治疗药物。在哮喘控制中出现突然的和进行性的恶化提示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时,应考虑使用或增加激素用量,被认为有危险的患者应监测其每日峰流速。医生应该考虑给这些患者使用最大推荐剂量的吸入皮质激素和/或给予口服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若需要更大剂量的短效支气管扩张药,特别是短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缓解症状,表明哮喘的控制恶化。应告诫患者,如发现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疗效下降或需使用比平时更大剂量,应去咨询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患者的病情,并考虑加强抗炎治疗(如:加大吸入皮质激素的剂量或口服一个疗程皮质激素),必须采取常规的方式治疗严重恶化的哮喘。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险,则应改为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动物实验显示,一些拟交感神经药物在高剂量下会引起心脏反应。因此,不能排除长期使用这类药物治疗引起心肌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应关注那些接受大剂量沙丁胺醇或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及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功能不全或糖尿病的患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勿与β受体阻断剂合用。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30℃以下遮光储藏。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36 月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660 | |
生产企业 | GlaxoSmithKlineAustraliaPty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