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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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曲咪新乳膏 |
通用名称 | 曲咪新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美宝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脂、麻油、二甲基硅油、二丁基羟基甲苯、聚氧乙烯(2)硬脂醇醚、聚氧乙烯(21)硬脂醇醚、甘油、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 偶见过敏反应。 2. 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 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 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 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在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 6. 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 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可接触区域。 |
相互作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外用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19 |
生产企业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