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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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首乌丸 | |
通用名称 | 首乌丸 | |
商品名/品牌 | 河西 | |
主要成份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制何首乌、熟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
性状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
禁忌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相互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密封。 |
有效期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206 | |
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